|輔系課程

輔系課程

學系 輔系修讀科目 學分數 備註
經濟與金融學系 個體經濟學(一) 3
  1. 105學年度後適用
  2. 選修本系為輔系者,輔系科目中若已為其原學系之必修者,不須在修,但不能抵免,得由系主任指定本系相關課程代替。
  3. 倘若課程變更,則當接受本系輔導選課。
總體經濟學(一) 3
總體經濟學(二) 3
財務管理(一) 2
財務管理(二) 2
貨幣銀行學 2
產業經濟學 3
投資學 3
國際金融 2